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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一般情况下在产品分配标准设置完工按投料单计算时,且任务单不符合计算逻辑取数时有此提示,此分配标准下需要取状态为下达且下达日期在当期及其以前期间,或状态为结案且结案日期在当前期间及其以后期间且下达日期在当期及其以前期间的生产任务单,可考虑更换在产品分配标准使用。
【操作步骤】
1、KIS主控台,依次打开【财务会计】-【实际成本】-【分配标准设置】双击【在产品成本分配标准设置】,进入【在产品成本分配标准】界面;
2、在【在产品成本分配标准】界面,修改报错的“成本对象”的“材料成本分配标准”为“完工产品按BOM”;
【温馨提示】修改单个成本对象时,“在产品成本分配标准设置”设置为“按成本对象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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